桂溪街道办事处环保科要求《限期内(9月23日前)补办环保手续》通知
日期:2016-09-06 17:17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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辖区内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商户,请于2016年9月23日前(正常工作日,上午9:00-12:00 下午14:00-17:00
)前往桂溪街道办事处环保科421办公室进行补办相关手续。如逾期未办2016年9月底巡查发现无手续的将受到行政处罚。请及时办理并相互转告!
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;
2、租房合同/协议复印件;
3、单位基本情况(表格在附件,请下载填写);
4、环保设施(油烟净化器、隔油池隔渣池、污水处理站等)设备说明书/合格证/质检报告书;
5、固废转移合同/协议复印件(eg:餐饮业主要是餐厨潲水/废弃油脂;医疗行业为医疗垃圾;汽车行业为废气机油/污泥/废电瓶等);
6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7、带上单位公章;如单位无公章,单位负责人带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办理;
咨询电话: 028-61383738 028-69990235办理地址: 桂溪街道办事处4楼421办公室(高新区天仁路176号)
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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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一六年九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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