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5年度:四川省考核结果为较好
日期:2016-09-17 10:57 点击数:
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5年)》和《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5年)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,各省份均通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考核。其中,山东省、江苏省、贵州省、上海市、辽宁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湖南省、黑龙江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青海省、江西省、安徽省、四川省、重庆市、山西省、河南省等17个省(区、市)考核结果为好,甘肃省、陕西省、云南省、湖北省、吉林省考核结果为较好,河北省、天津市、北京市考核结果为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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